1.什么是公共绿地的意思概念介绍养护技术

2.公园景观的设计与规划需要注意哪些?

乔灌木种植的类型

(一)孤植

孤植是指乔木的孤立种植类型。此树又称孤立树,有时在特定的条件下,也可以是两株到三株,紧密栽植,组成一个单元。但必须是同一树种,株距不超过1.5米,远看起来和单株栽植的效果相同。孤立树下不得配置灌木。孤立树的主要功能是构图艺术上的需要,作为局部空旷地段的主景,当然同时也可以蔽荫。孤立树作为主景是用以反映自然界个体植株充分生长发育的景观,外观上要挺拔繁茂置灌木。孤立树的主要功能是构图艺术上的需要,作为局部空旷地段的主景,当然同时也可以蔽荫。孤立树作为主景是用以反映自然界个体植株充分生长发育的景观,外观上要挺拔繁茂,雄伟壮观。

孤立树应选择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件的树木:

1、植株的形体美而较大,枝叶茂密,树冠开阔,或是具有其它特殊观赏价值的树木;

2、生长健壮,寿命很长,能经受信重大自然灾害,宜多选用当地乡土树种中久经考验的高大树种;

3、树木不含毒素,没有带污染性并易脱落的花果,以免伤害游人,或妨害游人的活动。

孤立树在园林种植树木的比例虽然很小,却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孤植树种植的地点应比较开阔,不仅要有足够的生长空间,而且要有比较合适的观赏视距和观赏点。最好有天空、水面、草地等色彩既单纯又有丰富变化的景物环境作背景衬托,以突出孤植树在形体、姿态、色彩方面的特色。孤植树种植的位置主要取决于与周围环境的整体统一,可以种植在开朗的草地、河边、湖畔,也可以种植在高地、山岗上,还可以种植在公园前广场的边缘,以及园林建筑组成的院落中。孤植树在自然式园林中可作为交点树、诱导树种植在园路或河道的转折处,山蹬道口及园林局部的入口部分,诱导游人进入另一景区。种孤立树作为园林构图中的一部分,不是孤立的,必须与周围环境互为配景。山水园中的孤立树,必须与透漏生奇的山石调和,树姿应选盘曲苍古。

(二)对植

对植是指用两株树按照一定的轴线关系作相互对称或均衡的种植方式,主要用于强调公园、建筑、道路、广场的入口,同时结合蔽荫、休息,在空间构图上是做为配置用的。

在规则式种植中,利用同一树种、同一规格的树木依主体景物的中轴线作对称布置,两树的连线与轴线垂直并被轴线等分。规则式种植,一般用树冠整齐的树种。在自然式种植中,对植是不对称的,但左右是均衡的。自然式园林的进口两旁、桥头、蹬道石阶的两旁、河道的进口两边、闭锁空间的进口、建筑物的门口,都需要有自然式的进口栽植和诱导栽植。自然式对植是以主体景物中轴线为支点取得均衡关系,分布在构图中轴线的两侧,必须是同一树种,但大小和姿态必须不同,动势要向中轴线集中,与中轴线的垂直距离,大树要近,小树在远,两树栽植点连成直线,不得与中轴线成直角相交。

一般乔木距建筑物墙面要5米以上,小乔木和灌木可适当减少(距离至少2米以上)。

(三)行列栽植

行列栽植是指乔灌木按一定的株行距成排的种植,或在行内株距有变化。行列栽植形成的景观比较整齐、单纯、气势大。行列栽植是规则式园林绿地中应用最多的基本栽植形式。在自然式绿地中也可布置比较整形的局部。行列栽植具有施工、管理方便的优点。行列栽植多用于建筑、道路、地下管线较多的地段。行列栽植与道路配合,可起夹景效果。

行列栽植宜选用树冠体形比较整齐的树种,如圆形、卵圆形、倒卵形、塔形、圆柱形等,而不选枝叶稀疏、树冠不整齐的树种。行距取决于树种的特点、苗木规格和园林主要用途,如景观、活动场所等。

一般乔木用3-8米,灌木为1-5米。

行列栽植的形式有两种:等行等距、等行不等距。

(四)丛植

丛植通常是由二株到十几株乔木或乔灌木组合种植而成的种植类型。配置树丛的地面,可以是自然植被或是草地、草花地,也可以配置山石或台地。树丛是园林绿地中重点布置的一种种植类型。它以反映树木群体美的综合形象为主,但这种群体美的形象又是通过个体之间的组合来体现的,彼此之间有统一的联系又有各自的变化,互相对比、互相衬托。选择作为组成树丛的单株树木条件与孤植树相似,必须挑选在蔽荫、树姿、色彩、芳香等方面有特殊价值的树木。

树丛可以分为单纯树丛及混交树丛两类。蔽荫的树丛最好用单纯树丛形式,一般不用灌木或少用灌木配植,通常以树冠开展的高大乔木为宜。而作为构图艺术上主景、诱导、配景用的树丛,则多用乔灌木混交树丛。

树丛作为主景时,宜用针阔叶混植的树丛,观赏效果特别好,可配置在大草坪中央、水边、河旁、岛上或土丘山岗上,作为主景的焦点。在中国古典山水园林中,树丛与岩石组成常设置在粉墙的前方,走廊可房屋的角隅,组成一定画题的树石小景。作为诱导用的树丛多布置在进口、路叉和弯曲道路的部分,把风景游览道路固定成曲线,诱导游人按设计安排的路线欣赏丰富多的园林景色,另外也可以用作小路分歧的标志或遮蔽小路的前景,达到峰回中转又一景的效果。树丛设计必须以当地的自然条件和总的设计意图为依据,用的树种少但要选得准,充分掌握植株个体的生物学特性及个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使植株在生长空间、光照、通风、温度、湿度和根系生长发育方面都得到适合的条件,这样才能保持树丛的稳定,达到理想效果。

丛植的配植形式有:二株树丛的配合、三株树丛的配合、四株树丛的配合、五株树丛的配合。

(五)群植

组成群植的单株树木数量一般在20-30株以上。树群所表现的,主要为群体美,树群也像孤立树和树丛一样,是构图上的主景之一。因此树群应该布置在有足够距离的开朗场地上,如靠近林缘的大草坪、宽广的林中空地、水中的小岛屿、宽广水面的水滨、小山山坡上、土丘上等。树群主要立面的前方,至少在树群高度的四倍、树群宽度的一倍半距离上,要留出空地,以便游人欣赏。

群植规模不宜太大,在构图上要四面空旷,树群组成内和每株树木,在群体的外貌上都要起一定作用。树群的组合方式,最好用郁闭式,成层的结合。树群内通常不允许游人进入,游人也不便进入,因而不利于作庇荫休息之用。

树群可以分为单纯树群和混交树群两类。单纯树群由一种树木组成,可以应用宿根性花卉作为地被植物。树群的主要形式是混交树种。混交树种群分为五个部分,即乔木层、亚乔木层、大灌木层、小灌木层及多年生草本植被。其中每一层都要显露出来,其显露的部分应该是该植物观赏特征突出的部分。乔木层选用的树种,树冠的

的姿态要特别丰富,使整个树群的天际线富于变化,亚乔木层选用的树种,最好开花繁茂,或是有美丽的叶色,灌木应以花木为主,草本覆盖植物应以多年生野生性花卉为主,树群下的土面不能暴露。树群组合的基本原则,高度光的乔木层应该分布在中央,亚乔木在四周,大灌木、小灌木在外缘。

树群内植物的栽植距离要有疏密变化,要构成不等边三角形,切忌成行、行排、成带地栽植,常绿、落叶、观叶、观花的树木应用复层混交及小块混交与点状混交相结合的方式。

树群的外貌要高低起伏有变化,要注意四季的季相变化和美观。

(六)林带

林带在园林中用途很广,可屏障视线,分隔园林空间。可做背景,可庇荫,还可防风、防尘、防噪音等。自然式林带就是带状的树群,一般短轴为1,长轴为4以上。

自然式林带内,树木栽植不能成行成排,各树木之间的栽植距离也要各不相等,天际线要起伏变化,外缘要曲折。林带也以乔木、亚乔木、大灌木、小灌木、多年生花卉组成。

林带属于连续风景的构图,构图的鉴赏是游人前进而演进的,所以林带构图中要有主调、基调和配调,要有变化和节奏,主调要随季节交替而交替。当林带分布在河滨两岸,道路两侧时,应成为复式构图,左右的林带不要求对称,但要考虑对应效果。

林带可以是单纯林,也可以是混交林,要视其功能和效果的要求而定。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绿混交种植,在林带的功能上也能较好地起到防尘和隔音效果。防护林带的树木配置,可根据要求进行树种选择和搭配,种植形式均用成行成排的形式。

(七)林植(树林)

凡成片、成块大量栽植乔灌木,构成林地或森林景观的称为林植或树林。林植多用于大面积公园安静区、风景游览区或休、疗养区卫生防护林带。树林可分密林和疏林两种,密林的郁闭度达70-100%,疏林的郁闭度在40-70%,密林和疏林都有纯林和混交林。密林纯林应选用最富于观赏价值而生长健壮的地方树种。密林混交林具有多层结构,如林带结构,大面积混交密林多用片状或带状混交,小面积混交密林多用小片状或点状混交,常绿树与落叶树混交。密林栽植密度成林保持株行距2-3米。

疏林多与草地结合,成为“疏林草地”,夏天可蔽荫,冬天有阳光,草坪空地供游息、活动,林内景色变化多姿,深受游人喜爱。疏林的树种应有较高的观赏价值,生长健壮,树冠疏朗开展,四季有景可观。

(八)绿篱及绿墙

凡是由灌木或小乔木以近距离的株行距密植,栽成单行或双行,紧密结合的规则的种植形式,称为绿篱或绿墙。

1、绿篱及绿墙的类型

(1)根据高度可分:绿墙(160厘米以上)、高绿篱(120-160厘米)、绿篱(50-120厘米)和矮绿篱(50厘米以下);

(2)根据功能要求与观赏要求可分:常绿绿篱、花篱、观果篱、刺篱、落叶篱、蔓篱与编篱等;

2、绿篱的作用与功能

(1)范围与围护作用 园林中常以绿篱作防范的边界,可用刺篱、高篱或绿篱内加铁刺丝。绿篱可以组织游人的游览路线,按照所指的范围参观游览。不希望游人通过的可用绿篱围起来。

(2)分隔空间和屏障视线 园林中常用绿篱或绿墙进行分区和屏障视线,分隔不同功能的空间。这种绿篱最好用常绿树组成高于视线的绿墙。如把儿童游戏场、露天剧场、运动场与安静休息区分隔开来,减少互相干扰。在自然式布局中,有局部规则式的空间,也可用绿墙隔离,使强烈对比、风格不同的布局形式得到缓和。

(3)作为规则式园林的区划线 以中篱作分界线,以矮篱作为花境的边缘、花坛和观赏草坪的图案花纹。

(4)作为花境、喷泉、雕像的背景 园林中常用常绿树修剪成各种形式的绿墙,作为喷泉和雕像的背景,其高度一般要与喷泉和雕像的高度相称,色彩以选用没有反光的暗绿色树种为宜,作为花境背景的绿篱,一般均为常绿的高篱及中篱。

(5)美化挡土墙 在各种绿地中,在不同高度的两块高地之间的挡土墙,为避免立面上的枯燥,常在挡土墙的前方栽植绿篱,把挡土墙的立面美化起来。

3、绿篱的种植密度

绿篱的种植密度根据使用目的,不同树种、苗木规格和种植地带的宽度而定。矮绿篱和一般绿篱,株距可用30-50厘米,行距为40-60厘米,双行式绿篱成三角形叉排列。绿墙的株距可用1-1.5米,行距1.5-2米。

什么是公共绿地的意思概念介绍养护技术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全面地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和改善环境的作用,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各类公园设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属绿地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 公园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应正确处理公园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以及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1.0.4条 公园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第2.1.1条 公园的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第2.1.2条 市、区级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

第2.1.3条 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取措施,避免地面迳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第2.1.4条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

第2.1.5条 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

第2.1.6条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公园用地与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

第2.1.7条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特殊情况时过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选线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

二、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三、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m,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

第二节内容和规模

第2.2.1条 公园设计必须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

第2.2.2条 综合性公园的内容应包括多种文化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内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

第2.2.3条 儿童公园应有儿童科普教育内容和游戏设施,全园面积宜大于2h?。

第2.2.4条 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饲料加工场以及兽医院。检疫站、隔离场和饲料基地不宜设在园内。全园面积宜大于20h?。

专类动物园应以展出具有地区或类型特点的动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在5~20h?之间。

第2.2.5条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相应的科研实验区。全园面积宜大于40h?。

专类植物园应以展出具有明显特征或重要意义的植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0h?。

盆景园应以展出各种盆景为主要内容。独立的盆景园面积宜大于2h?。

第2.2.6条 风景名胜公园应在保护好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基础上,设置适量游览路、休憩、服务和公用等设施。

第2.2.7条 历史名园修复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为保护或参观使用而设置防火设施、值班室、厕所及水电等工程管线,也不得改变文物原状。

第2.2.8条 其他专类公园,应有名副其实的主题内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

第2.2.9条 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必须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同时应照顾老人的游憩需要。居住区公园陆地面积随居住区人口数量而定,宜在5~10h?之间。居住小区游园面积宜大于0.5h?。

第2.2.10条 带状公园,应具有隔离、装饰街道和供短暂休憩的作用。园内应设置简单的休憩设施,植物配置应考虑与城市环境的关系及园外行人、乘车人对公园外貌的观赏效果。

第2.2.11条 街旁游园,应以配置精美的园林植物为主,讲究街景的艺术效果并应设有供短暂休憩的设施。

第三节园内主要用地比例

第2.3.1条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其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等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第2.3.2条 表2.3.1中Ⅰ、Ⅱ、Ⅲ三项上限与Ⅳ下限之和不足100%,剩余用地应供以下情况使用:

一、一般情况增加绿化用地的面积或设置各种活动用的铺装场地、院落、棚架、花架、山等构筑物;

二、公园陆地形状或地貌出现特殊情况时园路及铺装场地的增值。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表2.3.1(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2.3.3条 公园内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可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按表2.3.1规定值适当增大,但增值不得超过公园总面积的5%。

一、公园平面长宽比值大于3;

二、公园面积一半以上的地形坡度超过50%;

三、水体岸线总长度大于公园周边长度。

第四节常规设施

第2.4.1条 常规设施项目的设置,应符合表2.4.1的规定。

公园常规设施 表2.4.1(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2.4.2条 公园内不S修建与其性质无关的、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餐厅、旅馆和舞厅等建筑。公园中方便游人使用的餐厅、小卖店等服务设施的规模应与游人容量相适应。

第2.4.3条 游人使用的厕所面积大于10h?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2%设置厕所蹲位(包括小便斗位数),小于10h?者按游人容量的1.5%设置;男女蹲位比例为1~1.5∶1;厕所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0m;各厕所内的蹲位数应与公园内的游人分布密度相适应;在儿童游戏场附近,应设置方便儿童使用的厕所;公园宜设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厕所。

第2.4.4条 公用的条凳、坐椅、美人靠(包括一切游览建筑和构筑物中的在内)等,其数量应按游人容量的20%~30%设置,但平均每1h?陆地面积上的座位数最低不得少于20,最高不得超过150。分布应合理。

第2.4.5条 停车场和自行车存车处的位置应设于各游人出入口附近,不得占用出入口内外广场,其用地面积应根据公园性质和游人使用的交通工具确定。

第2.4.6条 园路、园桥、铺装场地、出入口及游览服务建筑周围的照明标准,可参照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章 总体设计

第一节容量计算

第3.1.1条 公园设计必须确定公园的游人容量,作为计算各种设施的容量、个数、用地面积以及进行公园管理的依据。

第3.1.2条 公园游人容量应按下式计算:

C=A/Am             (3.1.2)

式中C――公园游人容量(人)

A――公园总面积(?)

Am――公园游均占有面积(?/人)

第3.1.3条 市、区级公园游均占有公园面积以60?为宜,居住区公园、带状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以30?为宜;近期公共绿地人均指标低的城市,游均占有公园面积可酌情降低,但最低游均占有公园的陆地面积不得低于15v。风景名胜公园游均占有公园面积宜大于100?。

第3.1.4条 水面和坡度大于50%的陡坡山地面积之和超过总面积的50%的公园,游均占有公园面积应适当增加,其指标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水面和陡坡面积较大的公园游均占有面积指标 表3.4.1(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二节布局

第3.2.1条 公园的总体设计应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结合现状条件对功能或景区划分、景观构想、景点设置、出入口位置、竖向及地貌、园路系统、河湖水系、植物布局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规模、造型及各专业工程管线系统等作出综合设计。

第3.2.2条 功能或景区划分,应根据公园性质和现状条件,确定各分区的规模及特色。

第3.2.3条 出入口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园内部布局要求,确定游人主、次和专用出入口的位置;需要设置出入口内外集散广场、停车场、自行车存车处者,应确定其规模要求。

第3.2.4条 园路系统设计,应根据公园的规模、各分区的活动内容、游人容量和管理需要,确定园路的路线、分类分级和园桥、铺装场地的位置和特色要求。

第3.2.5条 园路的路网密度,宜在200~380m/?之间;动物园的路网密度宜在160~300m/?之间。

第3.2.6条 主要园路应具有引导游览的作用,易于识别方向。游人大量集中地区的园路要做到明显、通畅、便于集散。通行养护管理机械的园路宽度应与机具、车辆相适应.通向建筑集中地区的园路应有环行路或回车场地.生产管理专用路不宜与主要游览路交叉。

第3.2.7条 河湖水系设计,应根据水源和现状地形等条件,确定园中河湖水系的水量、水位、流向;水闸或水井、泵房的位置;各类水体的形状和使用要求。游船水面应按船的类型提出水深要求和码头位置;游泳水面应划定不同水深的范围;观赏水面应确定各种水生植物的种植范围和不同的水深要求。

第3.2.8条 全园的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应根据当地的气候状况、园外的环境特征、园内的立地条件,结合景观构想、防护功能要求和当地居民游赏习惯确定,应做到充分绿化和满足多种游憩及审美的要求。

第3.2.9条 建筑布局,应根据功能和景观要求及市政设施条件等,确定各类建筑物的位置、高度和空间关系,并提出平面形式和出入口位置。

第3.2.10条 公园管理设施及厕所等建筑物的位置,应隐蔽又方便使用。

第3.2.11条 需要暖的各种建筑物或动物馆舍,宜用集中供热。

第3.2.12条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电气、上下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垃圾存放场及处理设施应设在隐蔽地带。

第3.2.13条 公园内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避开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

二、不得影响原有树木的生长,对新栽的树木,应提出解决树木和架空线路矛盾的措施。

第3.2.14条 公园内景观最佳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

第三节竖向控制

第3.3.1条 竖向控制应根据公园四周城市道路规划标高和园内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提出主要景物的高程及对其周围地形的要求A地形标高还必须适应拟保留的现状物和地表水的排放。

第3.3.2条 竖向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山顶;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水底;驳岸顶部;园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主要建筑的底层和室外地坪;各出入口内、外地面;地下工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埋深;园内外佳景的相互因借观赏点的地面高程。

第四节现状处理

第3.4.1条 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必须进行调查,作出评价,提出处理意见。

第3.4.2条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各种工程或种植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

第3.4.3条 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取保护措施。

第3.4.4条 古树名木的保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成林地带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0m所围合的范围;

2?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5.0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二、保护范围内,不得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得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得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三、保护范围附近,不得设置造成古树名木处于阴影下的高大物体和排泄危及古树名木的有害水、气的设施;

四、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和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其正常生长。

第3.4.5条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应保留利用。在乔木附近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和工程管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三的规定;

二、在上款规定的距离内不得改变地表高程;

三、不得造成积水。

第3.4.6条 有文物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保留并结合到园内景观之中。

第四章 地形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 地形设计应以总体设计所确定的各控制点的高程为依据。

第4.1.2条 土方调配设计应提出利用原表层栽植土的措施。

第4.1.3条 栽植地段的栽植土层厚度应符合附录四的规定。

第4.1.4条 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第4.1.5条 大高差或大面积填方地段的设计标高,应计入当地土壤的自然沉降系数。

第4.1.6条改造的地形坡度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应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工程措施。

第4.1.7条 在无法利用自然排水的低洼地段,应设计地下排水管沟。

第4.1.8条 地形改造后的原有各种管线的覆土深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节地表排水

第4.2.1条 创造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的排放,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宜符合表4.2.1的规定。

第4.2.2条 公园内的河、湖最高水位,必须保证重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动物笼舍不被水淹。

各类地表的排水坡度(%)表4.2.1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三节水体外缘

第4.3.1条 水工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体的进水口、排水口和溢水口及闸门的标高,应保证适宜的水位和泄洪、清淤的需要;

二、下游标高较高至使排水不畅时,应提出解决的措施;

三、非观赏型水工设施应结合造景取隐蔽措施。

第4.3.2条 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

第4.3.3条 溢水口的口径应考虑常年降水资料中的一次性最高降水量。

第4.3.4条 护=顶与常水位的高差,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近水心理和防止岸体冲刷。

第五章 园路及铺装场地设计

第一节园路

第5.1.1条 各级园路应以总体设计为依据,确定路宽、平曲线和竖曲线的线形以及路面结构。

第5.1.2条 园路宽度宜符合表5.1.2的规定。

园路宽度(m) 表5.1.2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5.1.3条 园路线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地形、水体、植物、建筑物、铺装场地及其它设施结合,形成完整的风景构图;

二、创造连续展示园林景观的空间或欣赏前方景物的线;

三、路的转折、衔接通顺,符合游人的行为规律。

第5.1.4条 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山地公园的园路纵坡应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主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设梯道时,纵坡宜小于36%。

第5.1.5条 支路和小路,纵坡宜小于18%。纵坡超过15%路段,路面应作防滑处理;纵坡超过18%,宜按台阶、梯道设计,台阶踏步数不得少于2级,坡度大于58%的梯道应作防滑处理,宜设置护拦设施。

第5.1.6条 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m,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m。

第5.1.7条 园路在地形险要的地段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第5.1.8条 通往孤岛、山顶等卡口的路段,宜设通行复线;必须沿原路返回的,宜适当放宽路面。应根据路段行程及通行难易程度,适当设置供游人短暂休憩的场所及护拦设施。

第5.1.9条 园路及铺装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并宜与城市车行路有所区别。第5.1.10条 公园出入口及主要园路宜便于通过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其宽度及坡度的设计应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中的有关规定。

第5.1.11条 公园游人出入口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总宽度符合表5.1.11的规定;

公园游人出入口总宽度下限(m/万人) 表5.1.11 (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单个出入口最小宽度1.5m;

三、举行大规模活动的公园,应另设安全门。

第二节铺装场地

第5.2.1条 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的布局要求,确定各种铺装场地的面积。铺装场地应根据集散、活动、演出、赏景、休憩等使用功能要求作出不同设计。

第5.2.2条 内容丰富的售票公园游人出入口外集散场地的面积下限指标以公园游人容量为依据,宜按500?/万人计算。

第5.2.3条 安静休憩场地应利用地形或植物与喧闹区隔离。

第5.2.4条 演出场地应有方便观赏的适宜坡度和观众席位。

第三节园桥

第5.3.1条 园桥应根据公园总体设计确定通行、通航所需尺度并提出造景、观景等项具体要求。

第5.3.2条 通过管线的园桥,应同时考虑管道的隐蔽、安全、维修等问题。

第5.3.3条 通行车辆的园桥在正常情况下,汽车荷载等级可按汽车―10级计算。

第5.3.4条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有阻止车辆通过的措施,桥面人群荷载按3.5kN/?计算。

第5.3.5条 作用在园桥栏杆扶手上的竖向力和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均按1.0kN/m计算。

第六章 种植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1.1条 公园的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构筑物可布置垂直绿化。

第6.1.2条 种植设计应以公园总体设计对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的要求为根据。

第6.1.3条 植物种类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适应栽植地段立地条件的当地适生种类;

二、林下植物应具有耐阴性,其根系发展不得影响乔木根系的生长;

三、垂直绿化的攀缘植物依照墙体附着情况确定;

四、具有相应抗性的种类;

五、适应栽植地养护管理条件;

六、改善栽植地条件后可以正常生长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种类。

第6.1.6条 绿化用地的栽植土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栽植土层厚度符合附录四的数值,且无大面积不透水层;

二、废弃物污染程度不致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三、酸碱度适宜;

四、物理性质符合表6.1.4的规定;

五、凡栽植土壤不符合以上各款规定者必须进行土壤改良。

第6.1.5条铺装场地内的树木其成年期的根系伸展范围,应用透气性铺装。

土壤物理性质指标 表6.1.4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6.1.6条 公园的灌溉设施应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置和管理条件设置。

第6.1.7条 乔木、灌木与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种地下管线的距离,应符合附录二、三的规定。

第6.1.8条 苗木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规定苗木的种名、规格和质量;

二、根据苗木生长速度提出近、远期不同的景观要求,重要地段应兼顾近、远期景观,并提出过渡的措施;

三、预测疏伐或间移的时期。

第6.1.9条 树木的景观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郁闭度

1?风景林地应符合表6.1.9的规定;

风景林郁闭度 表6.1.9 (详细内容见附件)

2?风景林中各观赏单元应另行计算,丛植、群植近期郁闭度应大于0.5;带植近期郁闭度宜大于0.6。

二、观赏特征

1?孤植树、树丛:选择观赏特征突出的树种,并确定其规格、分枝点高度、姿态等要求;与周围环境或树木之间应留有明显的空间;提出有特殊要求的养护管理方法。

2?树群:群内各层应能显露出其特征部分。

三、视距

1?孤立树、树丛和树群至少有一处欣赏点,视距为观赏面宽度的1.5倍和高度的2倍;

2?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的2倍以上。

第6.1.10条 单行整形绿篱的地上生长空间尺度应符合表6.1.10的规定。双行种植时,其宽度按表6.1.10规定的值增加0.3~0.5m。

各类单行绿篱空间尺度(m) 表6.1.10 (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二节游人集中场所

第6.2.1条 游人集中场所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游人活动范围内宜选用大规格苗木;

二、严禁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

三、不应选用在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枝叶有硬刺或枝叶形状呈尖硬剑、刺状以及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种类;

四、不宜选用挥发物或花粉能引起明显过敏反应的种类。

第6.2.2条 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2.2m。

第6.2.3条 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50%;

二、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1.8m。

第6.2.4条 露天演出场观众席范围内不应布置阻碍视线的植物,观众席铺栽草坪应选用耐践踏的种类。

第6.2.5条 停车场的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树木间距应满足车位、通道、转弯、回车半径的要求;

二、庇荫乔木枝下净空的标准:

1?大、中型汽车停车场:大于4.0m;

2?小汽车停车场:大于2.5m;

3?自行车停车场:大于2.2m。

三、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1.5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第6.2.6条 成人活动场的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宜选用高大乔木,枝下净空不低于2.2m;

二、夏季乔木庇荫面积宜大于活动范围的50%。

第6.2.7条 园路两侧的植物种植

一、通行机动车辆的园路,车辆通行范围内不得有低于4.0m高度的枝条;

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园路边缘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宜选用硬质叶片的丛生型植物;

2?路面范围内,乔、灌木枝下净空不得低于2.2m;

3?乔木种植点距路绿应大于0.5m。

第三节动物展览区

第6.3.1条 动物展览区的种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创造动物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不致造成动物逃逸;

三、创造有特色植物景观和游人参观休憩的良好环境;

四、有利于卫生防护隔离。

第6.3.2条 动物展览区的植物种类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利于模拟动物原产区的自然景观;

二、动物运动范围内应种植对动物无毒、无刺、萌发力强、病虫害少的中慢长种类。

第6.3.3条 在笼舍、动物运动场内种植植物,应同时提出保护植物的措施。

第四节植物园展览区

第6.4.1条 植物园展览区的种植设计应将各类植物展览区的主题内容和植物引种驯化成果、科普教育、园林艺术相结合。

第6.4.2条 展览区展示植物的种类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科普、科研具有重要价值;

二、在城市绿化、美化功能等方面有特殊意义。

第6.4.3条 展览区配合植物的种类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能为展示种类提供局部良好生态环境;

二、能衬托展示种类的观赏特征或弥补其不足;

三、具有满足游览需要的其他功能。

第6.4.4条展览区引入植物的种类,应是本园繁育成功或在原始材料圃内生长时间较长、基本适应本地区环境条件者。

第七章 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设计

第一节建筑物

第7.1.1条 建筑物的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空间组合、造型、材料、色彩及其使用功能,应符合公园总体设计的要求。

第7.1.2条 游览、休憩、服务性建筑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地形、地貌、山石、水体、植物等其他造园要素统一协调;

二、层数以一层为宜,起主题和点景作用的建筑高度和层数服从景观需要;

三、游人通行量较多的建筑室外台阶宽度不宜小于1.5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30c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16cm;台阶踏步数不少于2级;侧方高差大于1.0m的台阶,设护拦设施;

四、建筑内部和外缘,凡游人正常活动范围边缘临空高差大于1.0m处,均设护拦设施,其高度应大于1.05m;高差较大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大于1.2m;护拦设施必须坚固耐久且用不易攀登的构造,其竖向力和水平荷载应符合本规范第5.3.5条的规定;

五、有吊顶的亭、廊、敞厅,吊顶用防潮材料;

六、亭、廊、花架、敞厅等供游人坐憩之处,不用粗糙饰面材料,也不用易刮伤肌肤和衣物的构造。

第7.1.3条 游览、休憩建筑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0m;亭、廊、花架、敞厅等的楣子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

第7.1.4条 管理设施和服务建筑的附属设施,其体量和烟囱高度应按不破坏景观和环境的原则严格控制;管理建筑不宜超过2层。

第7.1.5条 “三废”处理必须与建筑同时设计,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和景观。

第7.1.6条 残疾人使用的建筑设施,应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第二节驳岸与山石

第7.2.1条 河湖水池必须建造驳岸并根据公园总体设计中规定的平面线形、竖向控制点、水位和流速进行设计。岸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本规范第7.1.2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7.2.2条 素土驳岸

一、岸顶至水底坡度小于100%者应用植被覆盖;坡度大于100%者应有固土和防冲刷的技术措施;

二、地表迳流的排放及驳岸水下部分处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7.2.3条 人工砌筑或混凝土浇注的驳岸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寒冷地区的驳岸基础应设置在冰冻线以下,并考虑水体及驳岸外侧土体结冻后产生的冻胀对驳岸的影响,需要取的管理措施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二、驳岸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的规定。

第7.2.4条 取工程措施加固驳岸,其外形和所用材料的质地、色彩均应与环境协调。

第7.2.5条 堆叠山和置石,体量、形式和高度必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山的石料应提出色彩、质地、纹理等要求,置石的石料还应提出大小和形状。

第7.2.6条 叠山、置石和利用山石的各种造景,必须统一考虑安全、护坡、登高、隔离等各种功能要求。

第7.2.7条 叠山、置石以及山石梯道的基础设计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定》(GBJ7)的规定。

第7.2.8条 游人进出的山洞,其结构必须稳固,应有光、通风、排水的措施,并应保证通行安全。

第7.2.9条 叠石必须保持本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山石衔接以及悬挑、山洞部分的山石之间、叠石与其它建筑设施相接部分的结构必须牢固,确保安全。山石勾缝作法可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公园景观的设计与规划需要注意哪些?

公共绿地是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那么你对公共绿地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什么是公共绿地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什么是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指供游览休息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花园、游园和供游览休息用的林荫道绿地、广 场绿地,不包括一般栽植的行道树及林荫道的面积。

公共绿地是由于遛狗现象的出现,自己在保养过程中也会清理到狗屎,虽说情况不是很严重,但这确实不是一个好习惯。“其实不只是有遛狗的现象,也有人在此随地大小便,有时还会有拾荒者留宿于此。”呼吁市民要爱护城市的公共绿地,“作为观赏性的绿地景观,制作和保护成本都不低,而且这也是城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公共绿地的养护技术

草坪养护

1、总体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集中空秃不得大于1平方米;及时控制病虫害;及时挑除杂草,保证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

2、浇水灌溉。必须溼透根系层;应根据土质、生长期、草种等因素确定灌溉量;灌溉方式应以喷灌为主,也可用浸灌;灌溉时间及时期: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夏季早晨适量浇水;暖季型草坪宜在早晚浇;夏季要勤浇水;雨后要及时排除草坪上的积水。

3、修剪。草坪在生长季节,应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冷季型宜为60—80㎜,暖季型宜为50—70㎜。草坪年修剪次数按草坪生长情况而定。

4、施肥。冷季型草坪宜在春秋季施追肥,暖季型草坪宜在晚春施追肥。追肥的时间和数量按草坪的生长情况而定。一般用撒施和根外追肥的方法。

5、清除杂草。草坪杂草应及时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清除方法可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用化学除草剂必须经园林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应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尽量用生物防治。如用化学防治应选择无公害药剂或高效低毒化学药剂。

7、草坪更新。可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办法。

8、其它养护。草坪中的树坑、花坛边缘应进行切边,保持线条清晰;每年秋冬应在草坪上打洞,除去打出的老土、撒入泥炭土或沙粒,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促进草坪生长。

树木养护

树木养护工作,主要包括浇水、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施肥、支撑、修剪、树木补植及环境清理等。

1、浇水。植物的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季节差异和植物的生长情况确定浇水量,浇水要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

2、松土、除草。

①松土、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松土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②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每年应在树穴周围对草坪进行切边。

③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对植物安全,不产生危害。

3、病虫害防治。

①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做到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不发生药物危害。

②喷药时间应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虫害抗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4、施肥。

①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生长期可按植株的长势情况施追肥。

②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期和土壤理化性质确定,施肥的具体方案。

③施基肥,应先将肥料和表层土搅和,追肥时应防止植物叶子不因施肥不当而变枯焦。

5、树木保护、支撑。

①每年防冻处理,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及时做好对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如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妥善处理。

②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紧固耐用,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根基培土、主干包扎、涂白。

6、修剪。

①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枝条修剪时,切口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要平整,涂抹防腐剂。对于剪口直径大于15㎝以上的粗壮大枝,应取分段截枝法,防止撕裂树枝,并做好安全工作。

②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

③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

④绿篱、地被修剪应促期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

⑤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作业现场洁净。

7、树木补植及死树处理。

①补植树木应选用规格近似的原树种。

②补植季节选择与绿化相同的。

③对主要干道和街头绿地的死树,应连同根部及时清除、并填平坑塘。

④对枯死的大树及古树名木,倒伐前须报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公共绿地的规划设计

简介

居住区绿化的重头戏在于小区内公共绿地的规划设计。公共绿地的质和量直接影响到整个小区绿化的成功与否,如上海新建小区的绿地率按规定要求最少要达到30%,随着现代人们对环境要求的日益提高,环境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房产的销售量,房地产开发商对绿化也投入了不少的精力和财力,一般小区的绿地率都超过30%,而这个绿地率中公共绿地所占的比例一般都较高。公共绿地的位置都位于小区的中心部分,所以其环境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小区的形象。

设计要点

要确立“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 最大限度地考虑居民的生活与休闲的要求,结合小品、园路、小型绿地广场、健身场地等各种方式来促进居民和自然的亲和性,而不单单为绿化而绿化,要为居民创造一个自然的空间接纳他们的生活和情趣。比如,园路的设计走向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的出入方便,大乔木的位置要考虑到是否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光、通风及安全问题。绿地广场的规模大小和形式要符合该小区居民休闲的要求,休闲场合的形式要考虑全面,既要满足大部分人又要考虑老年人及儿童的需求。

要选择居民喜闻乐见的树种。 这是一个传统的认识问题。比如居民比较喜欢桂花树,因为桂花之香有中秋之夜合家团圆的良好祝愿,符合大多数居民的愿望。而在小区中一般居民比较反对列植常绿的松柏类树种,也是出于潜意识,怕有类似墓地的感觉,所以在用松柏类树种进行小区绿化时,尽量不要用列植,可以用孤植、丛植,或在地势较高处用片植,因为松柏类的锥形树冠,对美化天际线并引导视线焦点所起的重要作用是其他阔叶树种难以企及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正确应用。

在小区绿化的树种中,可以尽量多地选用花期较长的无毒的灌木,如春天开红花的垂丝海棠、木瓜海棠、紫荆、榆叶梅、樱花,开白花的溲疏、喷雪花,开黄花的黄馨、金钟、迎春、棣棠等;夏天开花的紫薇、金丝梅、栀子花等;秋天的桂花、红枫、鸡爪槭;冬天的蜡梅、红瑞木等都是居民喜闻乐见的树种。而同样花期较长的常绿树种夹竹桃,就由于居民怕它的花叶有毒,嫌它长势过快、树形散乱、不美观,所以在居住区绿化中不太受人欢迎,而在公路两边则因其管理粗放、长势迅速无病虫害而大受欢迎,所以树种的受欢迎程度是因地而异,并不是绝对的。

植物配置要层次分明、注重色块 。在设计乔灌木混交群落时,配置高、中、低、地被层,各个层次要分明,并注重色块的应用。近几年来由于色叶树种的开发应用,可以用矮小的灌木来组成各色的色块,常见的有组成红色块的红叶小檗、红花檵木,绿色块的瓜子黄杨、雀舌黄杨、杜鹃等,**块经常用金叶女贞,也可用洒金珊瑚、金边黄杨,还可用红绿草、雪叶菊等草本花卉进行色块布置,用色块布置的好处大致有几点:

1 色彩简洁、明快,又可按设计者要求任意做出各种图形图案,可以是抽象的如意纹,也可以是模拟的小动物或是其他的标志,等于把植物当作画笔可以直接描绘设计者的意图。

2 绿化用色块的模纹形状可以达到最快的成形效果,满足快速绿化美化的需求。

3 色块绿化的养护相对比较简单,只需一次成形后经常间断性地进行修剪,就可以达到较好的绿化效果,而且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不变,只要合理选择色叶树种就可以让色块一年四季基本不变,不至于一到秋、冬季就有萧条的感觉。

4 色块的设计比较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念,特别在欧式建筑的小区中,和环境比较和谐,也容易使人感觉环境整洁有序,现代气息较浓郁。 公共绿地的养护技术“的人还:

园林规划设计必须遵循适用、经济、生态、以人为本的原则。适用是指园林的功能要求要满足人的活动需要;经济是指园林绿化的投资、造价、养护管理等方面的费用问题,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资;美观是指园林的布局、造景的艺术要求;生态是指园林绿化必须建立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恢复自然的基础上。特色是指园林的个性,要营造有特色的园林。以人为本是指园林的使用主体是人,园林设计要处处体现以人为中心的宗旨。

园林设计时首先要考虑是否适用的问题,其次考虑是否经济,然后考虑是否美观和生态问题。适用、经济、美观三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但必须建立在生态的基础上。这四个方面的关系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既不能片面强调,也不能相互孤立。这是园林绿化认定的总方针,一般均需按照这个方针来设计。在不同情况下,根据园林绿地类型的差异,适用、经济、美观这三者的关系可以有不同的侧重。

一、适用原则

以公园为例,首先要为游人创造出良好的休闲环境。有进行科学普及和体育活动的文体设施,有方便的交通联系,完善的生活设施和卫生设施,有儿童游戏的场地等,使不同年龄不同爱好的游人都能各得其乐。通俗地说,游人置身园中,夏天可少晒太阳,雨天能不淋雨,累了有凳椅可休息,饿了渴了有饭吃有水喝等。这就是公园的适用问题,而且是首要的问题。

以植物园为例,在适用方面,首先要保证各种植物的引种驯化工作及其他植物科学研究工作能够创造性的进行,以便为科学研究服务。同时,还能够向群众全面的进行植物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使群众掌握植物的科学知识。

动物园的设计,首先要保证动物能获得适宜的生活空间,保证动物能够活得了,活得好。同时,要确保游人及饲养人员的安全,绝对不出危险。此外,还要有助于动物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这是动物园的适用问题。

总之,不同园林有不同的功能要求,必须首先深入分析了解。园林的功能要求虽然是首要的,但并不是孤立的,因此在解决功能问题时,要结合经济上的可能性和艺术上的要求来考虑。如果一个设计,功能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既不经济,也不美观,甚至与生态原理相违背,则仍是一个失败的方案,不能付诸实施。

二、经济原则

自古以来,造园活动就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紧密挂钩。园林是否能建成以及其规模与内容,包括建成后的维护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经济条件。总的来说,园林建设应尽量降低造价,节约投资,使园林建设发展水平与国家,地区或单位的经济实力相适应,否则再好的设计也是难于实现的。比如在筑山和理水上,要因地制宜,尽量利用原有地形,以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为主、以适当的人工改造为辅,争取挪动最小的土方而又能发挥功能上和景色上的最大效果。原有建筑和原有树木,要尽量利用,又要善于借景。在植物种植上,以乡土树种和栽培繁殖容易的树木为主、外来树种和栽培繁殖较困难的为辅;以木本为主、草本为辅,一般区域以栽培合格的出圃大苗为主,重点景区可考虑移植大树。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施工养护的管理方便。节约施工和养护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贯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艺术表现手法要取“画龙点睛”的方法,经济使用名贵花木和艺术性虽高但造价高昂的建筑。

园林的“经济”也并不是孤立的,并不是单纯追求少花钱,而是在多办事和把事情办好的前提下少花钱。也就是说要从适用和美观来考虑,把经济和适用、美观统一起来,该花的钱和一定要花的钱,当然还是要花的。

三、美观原则

园林中的美观,是指园林除了满足功能要求以外,还要考虑游人的审美情趣,满足游人赏景的要求。主要是指园林中地形、地貌、水体的起伏开合;建筑物的布置;游览路线的安排;树木及花草的搭配;园林空间的组织;色彩的运用等方面,要遵循一定的艺术原理,达到风景优美,使游人喜闻乐见,心情舒畅而流连忘返。

地形地貌的起伏变化可以丰富园林空间,增加层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通过地形的变化可以让人产生错觉,扩大园林空间。水体要有大有小,有主有次,有开有合,可用岛、半岛、堤、桥和曲折多变的水岸、驳岸分隔组织出丰富的水面空间景观层次,使其产生点、线、面的韵律感。建筑的布置或按轴线排列或按功能需要错落有致,或气势磅礴,或小巧玲珑。树木花草的搭配在满足其本身的生长要求的前提下,还要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做到四季有花,四季有变化,或繁花似锦,或满园春色。园林是绚丽的彩色世界,是供人们游览的空间境域。园林色彩作用于人的感官,能引起感情反应。

例如,园林中色彩协调,景色宜人,能使游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游兴倍增;倘若色彩对比过于强烈,则令人产生厌恶感;若色彩复杂而纷繁,则使人眼花缭乱,心烦意乱;若色彩过于单调,则令人兴味索然。若所用色彩为冷色,可使环境气氛幽静;若为暖色,则能使环境气氛活跃。因此,如何科学的艺术的运用色彩美化环境,以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四、生态原则

园林如果仅仅解决了适用,经济和美观还不行,还必须考虑将园林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生态效益环境的需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学者,将生态环境科学引入城市科学,从宏观上改变人类环境,体现人与自然的最大和谐。于是景观生态、环境美学的理论应运而生。国家公园的出现和城市生态系统工程的提出,即从生态学的观点出发,在人类生存的环境中保持良好的生态系统。

园林绿化正是被看作改善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之一。所以现代园林规划设计应以生态学的原理为依据,以达到融游赏于良好的生态环境之中为目的。在现代园林建设中,首先,应特别重视植物造景的作用。其次,应提倡多用乡土树种。最后,植物造景时,应以体现自然界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标之一,乔木、灌木、草本并用层次结构合理,各种植物各得其所,以取得最大的生态效益。

五、特色性原则

特色是事物特殊的内部组织关系的表现。特色产生差异,每一个景观都具有其不同的场所特征,因此都应该具有自己的个性。特色性景观对人们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是园林景观设计的追求目标。城市特色性景观的创造一方面要理清历史文脉,另一方面还要结合地域特征。城市在形成发展中所具有的自然风貌、形态结构、文化格调、历史底蕴、景观形象越是有差异,特色越容易显现,这种个性和特色源于历史和传统,源于久远和遥远。城市景观特色主要由文物古迹的特色、自然环境的特色、城市格局的特色、城市景观和绿化空间的特色、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以及城市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等构成,一个城市的景观特色是它区别于其他城市的符号特征,如桂林山水甲天下、武汉的黄鹤楼、杭州的西湖、安徽西递古城等都是其城市的特色景观。当代城市景观的设计应避免格式化的统一局面,应努力探寻出一条独具特色的道路,将各个城市的城市精神纳入景观设计的风格之中,将城市看作一个整体,城市历史、城市精神与城市景观共同打造出城市富有自身特色的精神文化内涵。

六、以人为本的原则

景观空间,如果不与人的行为发生关系,则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因为它只是一种功能的载体。人的行为如果没有空间环境作背景,没有一定的氛围条件也不可能产生。空间与行为的结合构成了为人使用的场所,以适应人们各种不同的行为,只有这样的空间才具有真正的现实意义。近年来,“以人为本”这个概念逐步走向大众生活,成为大家熟悉的名词。它的内涵就是以人为基础、以人为前提、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以人为本的景观设计即人性化景观设计,人性化设计是以人为轴心,注意提升人的价值,尊重人的自然需要和社会需要的动态设计哲学。

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上,在景观设计过程中要始终把人的各种需求作为中心和尺度,分析人的心理和活动规律,依次满足人的生理需求、交往需求、安全需求和自我实现价值的需求,按照人的活动规律统筹安排交通、用地和设施,充分考虑城市人口密集、流动量大、活动方式一致性高和流动的方向性、时间性强的特点,依据人体工程学的原理去设计、建设各种内外环境以及选择各种所需材料,对场地的规划设计致力于建设一个高度舒适的区域,杜绝非人性化的空间要素。合理安排无障碍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的人类群体的需要,使不同层次的人享受设计的使用趣味和快感,进而使人的心理更加健康、情感更加丰富,达到人和物的和谐。